各院(部):
为规范和促进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,提高教学质量,学校将于4月26日-5月5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对前10周的教学状况进行检查和总结,内容主要包括:
1.学生到课率和带教材进课堂的情况;
2.教师教学“六大件”材料、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执行;
3.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运行;
4.形成性考核登记表、学生考勤登记表和学生平时作业;
5.重修课程开课情况;
6.教研活动以及二级督导听课情况等。
二、检查方式和进度要求
1.以部门自查和教务处、督导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2. 4月26日-5月5日,各院部组织自查,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汇总表(见附件2)和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(见附件3),并将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一份,于5月5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。
3. 5月2日-5日,教务处、督导处根据各院部提交的自查汇总表及自查总结,赴各院部有针对性的抽查相关项目。
联系人:马韦伟 联系电话:3800033
教务处、督导处
2017年4月25日